南京邮电大学理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2021-03-27浏览次数:6766

根据《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》,结合学院具体情况,制定本工作细则。

 

一、组织领导

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、招生工作监督小组、复试工作组和复试专家组开展复试录取工作。

 

二、招生计划

 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招生计划(含推免)

推免生人数

070100

数学

16

1

070200

物理学

24

 

025200

应用统计

40

2

 

我院物理学专业接受调剂,调剂和复试办法见学院后期公告

 

三、复试形式

根据国家、省相关文件精神,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,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。

 

四、复试安排

(一)复试时间:我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为331, 调剂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序号

时间

地点

内容

备注

1

330

9点开始

网络复试平台

1.远程资格审查;

2.网络环境及功能测试

所有考生参加

3

3月   318:00-9:00

网络复试平台

网络远程笔试

所有考生参加   

4

3月   31

10:00开始

网络复试平台

网络远程面试

所有考生参加

 

(二)复试平台:远程网络面试平台为腾讯会议,辅助平台为钉钉。

(三)具体详见《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》。

五、复试资格审查

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。考生须在2021327 日前通过我校“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””(网址:http://202.119.236.104:8080/ksxt/login.aspx)上传以下材料。

(一)资格审核材料

1.本人准考证;

2.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(正反两面),同时提供一张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;

3.学历学籍证明

1)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

2)往届生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以及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教育部出具的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

3)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;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;

4)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。

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批准参加复试。

 

(二)复试材料

1.《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》(见附件1,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签名)。

2.大学学习成绩单(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盖章)。

3.英语四、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。

4.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。

5.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(含毕业论文、科研成果介绍)见附件2

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,进行电子扫描,按复试材料顺序命名,合成一个PDF文件(报考专业+准考证号+姓名命名)。扫描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

 

六、拟录取办法

1.复试总成绩(250分)=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(50分)+专业知识测试成绩(100分)+综合能力测试成绩(100分)。

2. 综合成绩=初试成绩+复试成绩。

3.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。

1)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、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;

2)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;

3)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(学籍)审核;

4)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;

(5)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。

4.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,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正式录取。

 

七、咨询及监督

1.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,如有考生提出疑问,将及时答复和解释。

2.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复试录取过程,进行监督

理学院招生咨询电话:025-85866171;邮箱:songhao@njupt.edu.cn

通信地址: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理学院,邮编:210023

理学院监督小组电话:025-85866172;邮箱:zhaocm@njupt.edu.cn

 

八、其他

本细则未涉及部分,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
Copyright © 南京邮电大学理学院  All Rights Reserved.